问题 | 乐至房屋质量问题由谁负责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房产出现问题时,主要应由开发商或其承建商来负责进行抵偿和维修;然而在建筑工程实施总承包模式的情况下,总承包商应承担起对所有建设项目整体质量的全面负责。总承包商若依法将部分建设工程交由他方处理,则总承包商与分包商需共同对分包项目的质量承担起不可推卸的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第二十七条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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