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预售合同能收回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确实存在着退货的可能性,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解除合同而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通常情况下,只有当符合法定或者约定的解约条件时,才能够直接选择退出合同。举个例子来说,若卖方出现了违约行为或者欺诈行为等不良行径,导致买方不得不考虑退房,那么此时便可直接诉求解除合同。但是,如果退货的决策完全源于买方自身因素,则买方有必要为此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换言之,一旦商品房预售合同正式签署,除非存在法定的无效事由,否则该合同将从签署之日起开始生效,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并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八条基于合同关系等产生的占有,有关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使用、收益、违约责任等,按照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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