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小产权房合作建房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妥善地处理关于产权房的纷争,我们首选的最佳途径便是采取和平、友好的协商解决策略。首要的原则在于,尽管小产权房的性质实际上属于已经通过相关审批手续合法化的住屋类型,然而在集体经济组织在安置其本身居民的工作过程中,或许未经正当程序擅自将销售范围扩大至非本集体成员。在这种特殊情况下,我们应当首先明确所涉及的房屋所有权究竟归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还是宅基地使用权人所有。
同时,我们必须认识到,拆迁安置补偿的权益,仅能由所有权人,也就是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享有。 再者,小产权房实际上是一种违反法律规定的建筑物。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2条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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