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安置补偿房产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所引发的争议,我们可以选择向同级别政府的拆迁管理部门提出申诉并将其塑造成一个公平、公正的裁定机构。
然而,在裁决结果公布之后,若您依然对该结果持有异议,那么您享有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倘若在该过程中,拆迁方成为原告,他们有权依法请求法院实施先予执行或强制执行措施;同样地,对于被拆迁方来说,他们有权利以起诉的方式,利用法律这把利剑来捍卫他们应得的利益。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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