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强制执行需要交多少钱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强制执行所产生的司法鉴定费用并非是一成不变的,通常情况下,如果申请人并未请求执行任何具体数额或价值的金钱资产,则须按每宗案件缴纳50元至500元不等的法定费用;然而,若涉及实际执行金额,那么司法鉴定费用将按照执行标的物的比例进行收取。根据中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请参考如下标准进行付费:(一)如申请人需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以获得对人民法院所作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所作的裁决和调解书,以及公证机关所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执行权,则应按照以下标准支付申请费用:1、若无执行金额或价值,则每宗案件需缴纳50元至500元不等的申请费用。2、若执行金额或价值在1万元以内,则每宗案件只需缴纳50元;若执行金额或价值超出1万元但不足50万元,则需按照1.5%的比例缴纳申请费用;若执行金额或价值在5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则需按照1%的比例缴纳申请费用;若执行金额或价值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则需按照0.5%的比例缴纳申请费用;若执行金额或价值在1000万元以上,则需按照0.1%的比例缴纳申请费用。3、若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即未参与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则其应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缴纳申请费用,而无需再另行缴纳案件受理费。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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