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地产买卖纠纷代理词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首先,第一部分应当包含以下内容:(1)明确揭示出本次法律文件的名称;(2)向尊敬的审判长及审判员表示问候;(3)在此简明扼要地阐述本代理律师在本案中出庭代理诉讼的合法性依据、所享有的代理权限及其范围、以及在开庭之前所进行的各项准备工作的大致情况。
2、其次,正文部分应详细陈述被代理人对于本案争议标的物的具体诉讼请求或者其对此问题的基本立场与观点。 3、最后,尾部应当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1)由代理律师亲自签署姓名;(2)标示出代理词正式发布的具体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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