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三年后,我是否有权要求增加孩子的抚养费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抚养孩子方面,若子女抚养费用不足,可通过寻求法律帮助请求对方适当增加抚养费用。
如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法律将予以支持并批准提高抚养费用的请求: 首先,原定抚养费用未能充分满足当前当地的生活水平; 其次,由于子女患病、接受教育等原因,实际生活所需要支付的费用已超出了原本协议中规定的数额; 最后,若存在其他适当的理由,同样可以申请提升抚养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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