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能交吗合同有效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尚未签署书面合同时,定金的退还问题存在着不同的解释和实践。根据我国处理房地产买卖纠纷的相关法规:若由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过失或不当行为,未能成功缔结商品房买卖合同,则应依据相关法律对于定金的规定予以处理;但凡因非双方当事人所共同导致的因素,进而致使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顺利缔结的,出卖方均需无条件地将定金全额退还给购买方。在合同未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未能签署购房合同并非仅是购房者单方面的过错,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样负有相应的责任,且购房者并未构成任何形式的违约行为。然而,若双方已经签署了认购书,而购房者却未能按照认购书中约定的时间及地点前往签署正式合同,那么在此种情形下,买方即构成了违约行为,此时定金便无法得到退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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