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房质量太差了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新建住宅出现了品质问题,作为购买者,您有权向开发建设方提出商议及请求,恳请他们规定时限进行修补及整改。然而,如果经过修正与整饬之后,产品仍旧未能满足先前的合约标准,那么作为买方,您完全有权解约房屋买卖协议,同时要求开发商对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1)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2)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达或通过自身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存在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对于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此外,根据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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