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租预售合同丢了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具体地说,需要依据不同的情况来决定处理方式:首先,如果在购买房产的过程中尚未完成预售登记手续,而购房合同不慎遗失的话,您只须及时将剩余的所有相关合同进行合法的作废处置,并与开发商或销售代理商再次签署一份新的合同即可;其次,若在完成预售登记之后,且在办理银行按揭贷款之前发生了购房合同遗失的情况,那么您就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在当地的报纸上发布一则关于该合同作废的声明,并且在声明发布满三个月之后,前往负责预售登记事务的政府机构提出注销原合同的申请,然后再与开发商或销售代理商重新签订一份新的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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