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人有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犯下罪行之人,确实存在获得取保候审的可能性。
所谓取保候审,乃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这三个重要的司法机关为了防止那些尚未被捕获或已经被捕之后需临时调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逃离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程序,依照法定程序,要求他们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还应提交保证书,承诺严格遵守随传随到的规定,以便在不进行羁押的前提下,暂时解除对他们的人身限制。 然而,并非所有处于此类状况的犯罪嫌疑人都能够获得取保候审的许可,这需要依据犯罪行为的性质、程度以及对社会造成的潜在威胁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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