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继承房产纠纷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地产继承方面的争议问题,可以采用和解、商议、仲裁以及诉讼这四种方式来得以妥善地解决。首先应当遵循的原则是双方互相尊重、平等相待并以互惠互利为目的,在私人范围内通过和解来化解彼此间的纷争;若和解未能成功达成,则可转向请求第三方充当协调人以寻求解决方案;如果仍然无法得到满意的结果,则可以依据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中的相关规定,提交由特定授权机构进行仲裁处理;然而若是仲裁未能给出明确结论,那么最后一步就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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