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视居住多久下判决书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监视居住这项措施与人民法院宣告裁决的时间并无直接关联性。
监视居住仅仅是司法程序中的一项强制手段,牵涉到的案件审理及裁定的时间则取决于众多因素,如案情的复杂程度、证据搜集的可能性等等。 大约而论,依照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的此类案件应该在正式立案之后的两个月之内完成宣判,最迟也不应超出三个月的时限。 特殊情况可能涉及到被判处死刑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甚至存在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所规定的情形之一,那么经过上级人民法院的批准,上述的审理期限可以延长至三个月。 若因特殊原因仍需延长,必须上报至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审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公诉案件的审限】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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