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售房合同丢失如何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您所遭遇的商品房预售合同遗失问题,倘若您已经依法履行并完成预售登记手续,首先应当与相关开发商建立联系,请求其协助您完成对预售登记的撤销操作。在此过程中,为了确保法律程序的严谨性和完备性,建议您在着手进行任何操作前,先在当地有影响力的报纸媒体上刊发遗失声明公告。至于有关撤销登记及后续处理细节的详细步骤,敬请您向当初与其签署预售合同的开发商进行咨询与确认。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二款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