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如何继承北京房产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产继承程序须待被继承人离世后方能启动。依照现行法律,继承权仅仅是继承人所拥有的一种期望权利,若被继承人仍生存于世,那么继承关系将无法确立,唯有在被继承人生命终止之后,继承权方能转变为实有权。此外,对于遗嘱继承而言,其实际行使亦需满足两个条件:即被继承人生前所立之合法遗嘱以及被继承人已经离世,否则遗嘱继承关系同样无法成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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