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金坛怎样退购房定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五种特定情况之下,购房者所交付的定金是有可能被退还的:首先,若开发商在购房者签订认购意向书后的规定期限内,将已经被购房者认购的房屋转售给其他第三方,从而导致双方无法正式签署购房合同,那么开发商应该以双倍的金额返还购房者的定金;其次,若开发商未能获得相关商品房销售的合法资质证明,或者由于其自身原因导致双方无法签署正式购房合同,甚至因此导致合同无效,那么开发商就必须返还购房者的定金,并且承担由此产生的购房者的经济损失;再者,若双方仅因为正式购房合同或相关补充协议中的具体内容无法达成共识,且这些内容与认购意向书的内容无关,最终导致双方无法顺利签署正式购房合同,那么双方均不构成违约行为,开发商应全额返还购房者的定金;此外,若认购意向书中对于房价、建筑面积以及户型等关键条款没有做出明确约定,或者约定不够清晰,导致双方在此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进而影响到正式购房合同的签署,那么开发商也需要返还购房者的定金;最后,若由于非双方当事人过失的原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成功订立,那么卖方(即开发商)应当将定金如数返还买方(即购房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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