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不开庭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地产纠纷案件中,倘若被告未能出庭应诉,人民法院将会通过两次传票的方式进行传唤。若经过此番努力仍无法寻得其身影,则可根据法律规定,对案件依法做出审判,然而判决结果必须及时向各方当事人送达书面通知。被告在此过程中同样享有上诉的权利。缺席判决是与对席判决相对应的概念。在法庭审理期间,若仅有一方当事人出席,那么人民法院将只针对该出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提问、核对证据以及听取其陈述意见等环节。在对未出席一方当事人所提交的起诉状或者答辩状及相关证据进行严格审查核实之后,依法作出的判决即为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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