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违约罚款8000元是否合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违约金的金额,我国现行法律并未作出明确规定,而是交由当事人自主协商确定。当双方达成协议时,其中一方如若未能依约履行义务,即构成违约行为,另一方便有权利按照事先商定的标准向其追偿相应的违约金。在实践中,若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违约所带来的实际经济损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则有权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违约金进行增减调整。然而,即便违约金的比率过高,也必须符合“足以补偿”损害之原则,否则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仍会酌情给予减少。对于那些因延迟履行而约定了违约金的情况,违约方在支付违约金之后,仍然需要继续履行其应尽的债务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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