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退购房定金有哪些方法要求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购房定金退还的规定,主要涉及两大类情形:第一种是若买卖合同尚未生效,购房者有权径直向卖方请求返还所交付之定金;第二种则是当买卖合同已获确认并生效后,若卖方在履行过程中出现诸如证件不齐全等违约行为,购房者有权要求其双倍偿还定金。在请求退回定金之际,购房者应当力求保全所有相关证据,例如合同文本、收据转账记录等等,以备日后可能出现的维权需求做准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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