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京购房定金给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普通情况下,购房订金一般是不可撤回的。然而,对于收取订金的一方在契约履行过程中出现违约行为的情况,权利人有权要求其依法退还本金。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收取订金的一方未能按约履行债务或履行义务达不到双方约定的标准,以致导致无法实现原有的合同目的,那么,该方应以双倍的数额向权利人返还订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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