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不给可以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一般的情况下,关于购房定金的问题,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予以退还。法律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如若在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其收取预订款性质的相关费用,那么在双方共同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之际,该笔预收费用应该被计入到房屋总价之中;但若双方最终未能够成功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则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将所收取的费用全数返还给购房者。当然,如果双方在事前已经达成了其他的约定,则应按照约定执行。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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