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延期交房半年合法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房产交付日期延迟半年以上尚未得到解决,购房者有权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出催促通知。若经由该书面催促之后,开发商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依然未能履行房屋交付义务;抑或是逾期高达半年之久且购房者已向其发出了正式书面催促,但经过一段合理期限后仍然收不到任何通知或进展反馈,此时购房者可依法主张解除购房合同,同时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因违约行为给购房者带来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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