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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赤水购房不给退定金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购买房产所缴纳的定金一般情况下是可以退还的,然而想要取回已经缴纳的定金则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律规定。首先,如果由于购房者自身的原因没有能够成功缔结预售合同,那么购房者将无法主张退回已经交付的定金。其次,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如果为了实现更大的经济利润而与其他方达成预售协议;在获得预售许可证之前便与购房者签署了预售合同;或者没有告知购房者在支付定金之前该商品房已经存在查封、抵押等状况,那么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该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此外,还有一些情况属于不可归咎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及购房者的因素,例如双方在预售合同的主要条款上无法达成共识或者遭遇不可抗力等情况,从而导致预售合同未能顺利缔结,此时房地产开发企业也应将定金退还给购房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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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21:5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