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倘若开发商未能依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所购置的房产,针对此类问题可将其转交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妥善处置。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具有对全国范围内房地产产业实施全方位、合规化管理的权力与职责。在此情形之下,业主或购房者可以向开发商递送正式的催告通知书,以期促使其尽快履行交房义务,同时对于因逾期交付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也应得到相应的赔偿。若在收到催告通知书后的三个月之内,开发商仍未完成交房手续,且无法提供合理的解释及说明,那么,业主或购房者便享有单方解除房屋购买合同的权益,并有权要求开发商全额退还先前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利息,同时还需承担因此引发的所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