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后悔定金还能拿回来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签订房屋购买协议后,若买方出现违约行为,一般情况下,其是无法收回已经支付的定金的。然而,如果因为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签订买卖合同,或者双方就协议及其补充条款内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从而无法完成签约过程的话,这并不应归咎于任何一方,在此种情形下,买方有可能能够收回已付的定金。当卖方反悔时,订金通常会被退还给买方,但需要退还的金额将增加为双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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