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违约后不交物业费合理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遇到房屋存在问题的情况下,仍然坚持拒交物业费用是不可取且不足以站住脚的做法。在购房之后,无论房屋本身是否存在质量瑕疵,物业公司已经依法履行了相关义务并提供了物业服务。因此,业主不能以此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物业公司完全有权进行催缴活动。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第六十五条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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