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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房延期属于什么合同纠纷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现行法规条例,开发企业未能按照约定日期交付房屋即构成了违约行为所引发的法律纠纷。在此情况下,业主有权发送书面形式的催促通知至开发企业,以期获得对逾期天数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以及尽早完成房屋交付手续。如若在经过催告之后三个月内,开发企业仍然无法按约履行交房义务并且无法提供合理的解释说明,那么业主便有权利解除与开发企业之间的购房合同,同时要求开发企业返还已支付的全部房款及其相应的利息,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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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20:0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