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亚太延期交房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延期交付房产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处理建议:首先,作为购房者,您有权利发出书面催促通知,提醒开发商尽快完成房屋交接事宜,同时对于逾期交付所造成的损失,您有权向开发商追偿。其次,当催告发出满三个月之后,若开发商仍然未能如期交房并且无法提供合理的解释和解决方案,那么您便具备了解除合同的合法权益,同时要求开发商全额退还您已经支付的房款以及相关利息,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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