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交定金后可以撤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订金基于其承诺可予退还,而定金则通常被认为属于预付款性质,无法退还。然而,我们需要了解到,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定金仍然具备返回可能:首先,当收取定金的一方未能积极履行其在合同中的相关责任与义务时,收取的定金有望按约定予以返还;其次,倘若收取定金的一方在实际履行债务过程中存在与其事先约定不符的行为,同样也可能使已支付的定金得以返还。概括来说,商品房买卖中,若出卖方以认购、订购以及预订等多种方式向买方收取定金,以此作为建立和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措施,但由于当事人一方因素未能达成实质性的购房协议,那么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视定金为预付款进行妥善处理,具体返还与否需依双方过错程度相应判断;最后,对于由任何一方都无法承担责任的意外事件造成无法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情况,出卖方应该考虑将定金如数返还给买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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