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建房未办房产纠纷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大量的人选择自行建设住宅,这其中必须获取划定宅基地的权利证明——土地使用权证书,除此之外,还涉及到其他必要的认证文件。当自建房屋无法顺利办理产权证书时,当事人可采取书面形式向相关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的确立,经过严谨公正的审批流程及相关手续确认无误后,便有资格办理相应的房地产使用权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纠纷解决方式】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四条 【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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