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卖方索要延期交房违约金收取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逾期交付房产所产生的违约金,其通常情况下不得超过主合约规定的标的额的20%,但若因逾期给当事人带来的损失极为严重,则该违约金可适当提升到相当于主合同标的额的30%水平。此外,自逾期之日即刻开始,被赋予购买权的人士便有权要求对方立即履行支付义务。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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