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浦东购房定金能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购房定金原则上是可以退还的,然而消费者欲依法索回购房定金需满足特定的法定条件。若因消费者自身的原因导致未能成功签署预售协议,那么他们将无法要求退还所缴纳之定金款。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如果其为了获取更大的经济收益而选择与其他方签署预售协议;或者在尚未获得预售许可证的前提下便与消费者签订预售协议;亦或是没有向消费者充分披露在支付定金前所知悉的商品房已经被查封、抵押等相关事实信息,那么该房地产开发企业均应按照法律规定,以双倍金额返还消费者所缴纳之定金。除此之外,由于非可归咎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消费者的原因,例如双方在预售协议的关键条款上无法达成共识,或者遭遇了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从而导致预售协议未能顺利签署,此时,房地产开发企业也应该依照法律规定,将定金全额退还给消费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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