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判给谁财产保全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房产二次出售行为时,应以各买卖合同中是否已完成手续的先后顺序来判定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即若有两份合同,且都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那么将遵循时间优先原则,房屋的所有权应属于最先完成过户手续的那方;反之,若双方都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但其中一方已经通过申请预告登记获得了权利,则该房屋应属已办理预告登记手续的那方所有;最后,如果双方皆未办理任何相关手续,且均没有对房屋进行过实际占有的情况下,与房屋的最初交易中取得实质性履行效果(包括完成支付、接受交付等)的一方将拥有此房屋的所有权。对于已生效的合同,其签署人享有要求卖方按照合同内容执行并交付出售的房屋给他们的权利;而对于可撤销的合同以及无效的合同而言,合同签署者同样可以主张卖方违反了约定,进而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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