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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开发商违约后底气十足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若遇到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且拒不退还购房款项之情形时,参考如下解决方案:首先,积极尝试与开发商进行充分沟通,达成友好协商的结果;然而若是经过多次努力仍无法取得共识,则可选择诉诸法律途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主张开发商应就其违约行为承担相应责任并归还所拖欠的购房款项,同时弥补相关经济损失。在被另一方当事人催告解约之后,保留解除权的期限通常为三个月;如对方当事人未曾对解除权采取任何行动予以催告,则当事人有权自行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申请解除合约。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根据法律的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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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16:1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