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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购房合同纠纷法院能冻结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针对房地产争议,法院有时会选择冻结当事人的房屋资产。倘若此房产纠纷同时牵涉到债权债务,申请方可请求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若法院予以批准,便可对相应的物业进行保全操作。具体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明确指出,当涉及财产申请保全的利害关系人为紧急状况,若未及时提出保全申请,其合法权益将遭受无法挽回的损失时,可于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之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对案件具有审理权限的相关法院提交保全申请。此类申请人需提供担保。如未能提供担保,则申请的裁决将会被拒之门外。另外根据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财产保全的方式通常包括查封、扣押、冻结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办法。在采用了上述任何一种保全手段之后,人民法院必须立刻通知已经被保全的财产所有人。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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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2:2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