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预售合同能不能取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解除合同是允许的。
2、当涉事双方通过理性磋商达成共识时,他们有权解除合同。 3、需要明确指出的是,撤消和解除二者之间存在本质性的区别。 4、可撤销合同属于民法领域内被赋予可变更与可撤销属性的民事行为之一。这类合同的核心特征在于其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存疑。 5、可撤销合同的法律效力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主观意愿,因此它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形式,然而这并不等同于绝对无效的无效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预约合同】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第五百零七条【争议解决条款效力】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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