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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烟台开发商违约是否需要赔偿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若开发商因任何原因未能履行合约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则必须向遭受损失的一方支付约定金额的违约金作为赔偿。究其本质,违约金的设立是为了填补一方由于违约行为给另一方所带来的经济和精神上的损失。在这种情况下,违约方所需承担的违约金扣罚额通常会依据购房双方在合同中预先签署并明确规定的具体赔偿标准来确定。然而,如若违约金的赔偿金额过高或者过低,未能真实反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那么,受损的一方可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酌情调整违约金的赔偿数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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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7:3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