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付了定金开发商违约能退定金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订金的撤销,需符合特定的前提条件。对于有意取消订金的购房者而言,可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解决:首先,需要证明交易双方未能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其次,必须证明开发商未按照认购书中规定的时间节点签署相关合同。为证明上述两点,购房者可以依据合同协商过程中的修订记录,或将双方的通话内容进行录音取证;最后,部分购房者可能因自身原因不愿继续购买该房屋,如此便构成了违约行为。在此情形下,通常而言预付的订金无法退还给购房者,然而,购房者仍可尝试通过增添补充协议的途径,来实现撤销订金的诉求。实际上,这一方式的具体操作便是与开发商签订附加协议,只要双方在附加协议的关键条款上存在分歧,购房者便有权要求归还其预付的订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第十九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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