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拍到的法拍房有纠纷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房屋买卖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处理手段主要涵盖以下四大途径: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以下为详细解释:首先,协商乃为在合同双方建立融洽关系的基础之上,以相互理解和尊重为前提,通过沟通与妥协来解决合同纷争。此方案被视为最为理想且实用的方式;其次,若双方协商无果,合同当事人可选择请求相关机构进行调解调停。例如,若其中一方或者双方皆为国营或公营企业,此时便有权寻求更高层次的上级部门介入调停冲突。未经授权的行政干预在调解过程中必须避免。此外,当事人同样有权向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以及法院等权威机构申诉,要求其参与调解;再者,仲裁乃是当双方无法就合同争议问题达成共识且不愿意接受调解时的一项合法权益。他们可以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在纠纷发生之后自行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最后但并非最次要,若当初签订的合同并未载明仲裁事宜,而且在争议出现之后亦未能依据约定达成仲裁协议,那么合同当事人便享有提起诉讼的权利,向法院提出申请,谋求法律裁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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