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约纠纷压房款怎么算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就法律层面而言,若一方婚前已经取得了房产的所有权,无论其是否已全额支付购房款项,该房产均应被视为权利人所有。然而,如果这笔购房款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双方共同支付,那么,在离婚进行财产分割的过程中,获得房产的那一方应对另一方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通常来说,只要是婚后才领取到房产证书的话,这处房产即应当被认为属于夫妻的共有财产。但具体涉及到特定情境,如若一方在婚前已经支付了全部的购房款项且交易已经顺利完成、合同条款已经完全履行,即便双方尚未领取到房地产权属证书,这处房产亦应当被确认为婚前财产,离婚时依法律规定应当归购买房屋者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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