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房装修质量问题怎么赔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购买的商品房,当您在进行装修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缺陷,并且该质量缺陷处于保修期限内,那么卖方就有义务负责完成相应的修复工作。然而,若卖方拒绝履行这项义务或者对维修事宜故意拖延的话,作为买方的您便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或邀请专业人员来进行修复。在此过程中所产生的修复费用以及由于修复所引起的任何其他经济损失都应由卖方全权承担。如果因为房屋质量问题导致您无法顺利入住或是严重影响到日常居住体验,您有权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向卖方索取相关的损失赔偿。若是因房屋的主体结构质量存在严重问题而使得商品房无法交付,或者即使交付给您以后仍然被检测出主体结构不符合标准,那么作为买方的您依然享有法定权利去申请解除购房合同同时获得损失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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