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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与开发商的纠纷有哪些类型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商品房买卖过程中,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引发的各类纠纷屡见不鲜,其中最常见的几种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房地产开发商在与购房者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对已将所售房产抵押给第三方或者正处于出售中给第三方的事实置之不理,并未向购房者进行充分披露和说明;又或者,该房地产开发商故意隐匿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一重要信息,进而导致房屋所有权证书的申请程序无法顺利进行;甚至有的开发商因为其不负责任、不配合的态度,使得对其名下物业进行小产权证的申请所需的相关材料准备工作无法有效展开,从而进一步拖延了房产证的办理进程;另一方面,实际测量的房屋面积与双方共同签署在合同中的面积之间出现了显著差异;最后,房屋本身的品质也有可能存在缺点和不足,这些问题对购买者的合法权益构成了重大的威胁和伤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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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22: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