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高层房屋质量问题应该找谁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若出现质量问题,首先应寻找开发商协商,因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存在着直接且明确的合同关联。开发商作为房产商品房的原始制造商及代理商,有义务对所售卖的商品房质量负全责。在向购房者作出赔偿后,开发商有权依据具体的质量问题按照已有合同约定去追溯责任方,并要求其赔偿相应损失。例如:如果开发商未能妥善处理相关问题或者对于开发商所提供的解决方案感到不满,那么当事人便可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权威机构对问题进行认定,或者向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投诉反映。除此之外,住户还可以选择自行委托具备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来对自家住房进行鉴定检测,同时,该检测结果亦可以被视为民事赔偿的有效凭证。倘若以上所有办法均无法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购房者也可以根据法律规定以及自身实际情形,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追究开发商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8 6:4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