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东莞买房可以退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资深律师就此情境作出详细解读如下:购房者在签订购买房产合同前享有任意解约权而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房屋购买乃个人意愿促成之商业交易,绝非受外力强制所致。若购房者购入房产后发生变动欲退回相关物业,当然可行且合法。然而,若买卖双方已签立购房协议并被确认成立的话,购房者此时提出解除购房协议便需负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双方已在购房协议中明确标注违约金事项,那么违约方应依照协议约定向对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若实际约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其因违约所带来的损失,则可根据请求经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调整增加。反之,假使约定违约金远远超过实际损失,亦可通过申请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适度降低调整。假若双方未在协议中设定关于违约金的具体条款,那么违约方应根据实际产生的损失及违约程度来承受相应的赔偿责任。在双方已经完成房产过户手续的情况下,意味着购房协议已经完全履行完毕。在此种情况下,若购房者对购房决定反悔,将无法实现退房要求,只能寻求与卖方重新协商处理。以上为我们提供的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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