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私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合法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私底下达成的房屋买卖协议被赋予法定的房产登记之效应,当且仅当签署的协议内容完全符合相关本土法律规定时,那么此类协议通常都会展现出极大地法律约束力及效力。换言之,具备法律效力的合同通常需满足以下三大硬性要求:一是签订合同时,交易行为人必需具备应有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是协议内容必须忠实反映双方真实意愿;三是协议内容不得违背法律精神以及公共秩序与公众利益。因此,无论双方选择何种方式签署二手房买卖协议,只需确保以上三项关键要素均得到充分满足,即可在交易当事人之间设立起一份无法随意推翻的特定权利义务关系。倘若其中任一方未能按照协议约定行事,必将招致法律的惩罚或是违约后果,而且还可能面临持续强制履行等严肃处置。在这里我们需要郑重警示各位交易经历者们,无房权证的房屋根据法律规定是严禁上市流通的,因此仅仅依赖签署买卖合同以及讼争化解等手段往往难以获得充分有效的法律保护。针对二手房交易,请务必牢记口头承诺并不能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力证明,因此务必尽可能将所有约定事项详细记录成书面形式进行确认,通过进一步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进行详尽标注。除了严格审查买卖合同条款之外,交易各方还应关注在签订合同达成后尽快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切勿忽视过户登记流程,以免由此引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 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 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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