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有质量问题找哪个部门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验收新居之际,若发现房屋存在质量瑕疵,当首先告知开发方并提出整改要求。
如若开发商未能及时解决问题,可转换路径向主管部门即住房与城乡建设局递交诉求,因其具备对开发商进行直接监管的职能。倘若确实确认房屋存在实质性的缺陷,便可逐级提交申请,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通常情况下,物业公司会先行主动与建设单位取得联络,双方进行协商讨论,若未能达成共识,即可求助于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的质监站来介入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因房子质量问题严峻影响正常寓居运用,买受人恳求解除合同和补偿丢失的,应予支撑。交付运用的房子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当修正职责;出卖人回绝修正或许在合理期限内延迟修正的,买受人能够自行或许托付他人修正。修正费用及修正期间形成的其他丢失由出卖人承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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