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的认筹金可以退吗怎么退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购房者是否能够成功退回"认筹金"这个问题,应当根据实际情形进行具体分析并区分两种不同情况。
首先,在尚未签署任何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条款之前,因为此次认筹本身并不产生实质性的法律效力,所以在此期间购房者所支付的“诚意金”或者认筹金都是理应退还给其本人的。 然而在购房认购以及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阶段,购房者必须慎重对待,务必防止出现任何可能对自身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条款,并且无论在任何时候签署任何条款都应该给予最大程度的关注与审慎。购房者必须详细审查合同内容,核实其中是否存在诸如:开发企业在认筹协议中明确约定,对于那些因个人原因未来不再购买房屋的客户而言,其所缴纳的认筹金将不予退还;亦或是同意直接将认筹金转化为定金(依据法律规定,倘若买家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则无权要求退还定金,反之若卖方未履行合同,则须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等类似条款。 如若是上述情况发生,则需依照合同中所明确规定的条件来执行,此时便无法再行退款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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