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怎么执行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产争端应严格遵循法院所做的公正裁决。若案件涉及到任何一方存心不愿意遵守的情况,则可向上级法院进行申诉,同时证实房产合同或判决书具备法律效力,据此依法作出判决,命令负有履行义务的那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在法院完成审判并做出判决之后,对方仍然坚决抵制履行,此时便可以向法院申请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以保证催促履行。倘若签署合同时,当事人出于被迫或受骗而非自行选择,导致协议内容并非本人真实意愿的表现,那么也同样可以向法院发起申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期限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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