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违约业主可以集体起诉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关于证据,不论是进行诉讼程序或与开发商展开的谈判,它都是至关重要的环节。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务必确保所有文件均为原件并妥善保存,此外,开发商所发布的各类宣传广告、商业策划方案及投资推广材料等也需尽可能地予以搜集,因为它们将在未来诉讼阶段起到极为关键的作用。当涉及到建筑面积与装修质量等方面的议题时,更需要拥有专业资质的评估机构提供相应的评估报告;
二.关于资金问题,这是对业主维权行动能否取得成功产生直接影响的要素之一。为了保证维权运动能够保持持续运行且稳健发展,必须预先安排充足的资金以备不时之需。如同进行一场战役,如果没有武器装备的支持,仅凭口头理论很难抵抗装备精良的对手,因此,仅仅抱着证据充足且法律依据完备便可高枕无忧的想法显然是不可取的。我坚信,无偿义务性质的工作难以长久维持,而保护自身权益的行为应当与经济利益相紧密结合,只有这样才能激发广大民众的积极性,而这种激励机制则需要由全体公众共同支撑和承担资金来源。通常情况下,建议大家按房屋总价的1%-3%的比重准备资金,以用作维权活动所需的各项开支。以上数据系根据实际经验总结得出,或许不同地区间存在轻微偏差。然而,从较广泛的角度出发,我主张投入资金愈多愈好,唯有如此,方能在面对财力雄厚的开发商时具备更为强有力的对抗实力; 三.关于精力投入,维权行动往往是一个漫长而艰巨的过程,并非短时间内能够迅速得到解决。这便要求每个参与者必须倾注全力投身其中,借此机会获取利益的观念必须通过实践来纠正。众志成城,方能共克艰难。如果每个人都期待他人投身维权运动而从中获益,那么最终的结果恐怕只能是大家的权益皆无法得到切实保障。事实上,成功的记录告诉我们,天上并不时常砸下馅饼,我们必须依靠自身的毅力,付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争取,扛住压力,勇往直前。否则,与其一事无成,半途而废,倒不如在初期选择放弃,免得造成人力物力和资源的浪费; 四.关于组织建设,这是我个人认为最为关键的一步棋。有了代表全体成员利益的组织体系,我们才能开展有计划、有效率的工作,充分运用集体的合力,使维权之路更为顺畅。在组织建设方面,我们既要借鉴以往经验,又须顺应时代变化不断创新。一位温暖而体贴的领导者,能够带给居民们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和源源不断的奋斗动力。追求真理,追求公正,追求美好生活,每一个平凡而伟大的梦想都值得我们为之奋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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