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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房二卖是不是构成诈骗罪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涉及到房产交易中的“一房二卖”现象,它并不一定会被认定为欺诈犯罪。但若有任何基于虚构事实、骗取金钱或财物的行为表现出恶意占有目的,当所有相关法律规定得到遵守和执行时,这种情况便可能被鉴定为合同欺诈罪。如果经过法院严谨的审理程序,最终判定其构成了合同欺诈罪的话,那么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明确规定,将会对其施以相应的刑罚制裁。此外,《商品房屋销售管理方法》第三十九条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即在尚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约的情况下,如果未经许可擅自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次转售给他人,有关部门应首先给予警告处理,同时勒令其限期改正,并对其处以人民币2万元至3万元之间的罚款;若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相关责任人将依法追究刑事处罚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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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0:00:49